1.2017年国有企业公车改革细则相关问题

2.俄罗斯三位总统如何因应苏联解体

3.疫情期间遵循的原则 疫情防控应该遵循的十项原则

4.金融危机后我国的宏观政策运用!!!!! 急!!!!!!

5.新疆能源矿产开发利用中利益受损的制度缺陷分析

6.如何理解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所有风险的最严重表现形式

油价调整条件_油价调整机制漏洞百出

恶意软件及其防范技术 现如今,恶意软件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网络问题。正所谓,哪里有网络,哪里就有恶意软件。恶意软件的出现像挥之不去的阴魂,严重阻碍了网络社会的的正常发展。但是,既然它出现了,我们就应该取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去应对。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以下我们将详细介绍恶意软件的种类以及相关的防范技术。  一.什么是恶意软件  恶意软件是一种秘密植入用户系统借以**用户机密信息,破坏用户软件和操作系统或 是造成其它危害的一种网络程序。对于绝大多数系统来说,恶意软件已经成为了最大的外部威胁,给企业和个人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仅以恶意软件中的间谍软件为例,间谍软件侵犯了用户的隐私,这已经成为企业用户关注的焦点。尽管间谍软件的出现已有时日,但是近几年使用间谍软件侵入系统监视用户行为变得更加猖獗。 企业还面临一些与恶意软件相关的非恶意软件威胁。其中司空见惯的就是网络钓鱼,就是使用基于计算机的欺骗方法套出用户的敏感信息。还有就是欺骗,就是对新的恶意软件威胁发出错误的警报。  二.恶意软件分类  一般认为,恶意软件包括,蠕虫,木马,恶意的移动代码,以及这些的结合体,也叫做混合攻击。恶意软件还包括攻击者工具,譬如说,后门程序,rookits,键盘记录器,跟踪的cookie记录。本篇讨论的内容包括,恶意软件怎么样进入和感染系统及其传播;怎么样工作;针对的目标;怎么样影响系统。 分为可编译[包括以下三种:文件感染器(file infector) 引导区(boot sector) 混合体(Multipartite)] 演绎毒及模糊技术 恶意软件已然成为绝大多数系统最大的外部威胁,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要小心防范。 三.恶意软件防范  恶意软件防范的四个组成部分是政策,警惕性,漏洞处置和威胁处理。确保处置风险的政策是执行防范控制的基础。建立和管理用户对于恶意软件的警惕,对于那些直接与恶意软件打交道的IT人员加强警惕性培训,这些都是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因素。在漏洞处置上花费时间是减少攻击的重要因素。部署威胁处置技术和工具,譬如说杀毒软件和防火墙,能够成功地阻止对系统和网络的攻击。  一旦规划了恶意软件防范方法,企业就应该做到对当前和将来一段时间的攻击因素做到心中有数。他们应该知道系统的控制性能,因为这与防范方法的有 效性有很大的相关性。除此之外,企业还应该组合当前的防范措施,譬如杀毒软件部署和补丁管理,融入到恶意软件的防范措施中。尽管如此,企业应该意识到,不管在恶意软件的防范上付出多少努力,最终还是会发生状况。正所谓百密终有一疏。  3.1 安全政策  企业需要有相应的政策防范恶意软件。这些政策应该作为额外的恶意软件防范措施的基础(警惕性,漏洞处置和风险处置)。如果企业不能在安全政 策中清晰地表述恶意软件防范需要考虑的事项,那么要想实现恶意软件防范的连贯性和有效性就是空谈。恶意软件防范相关的政策要有较大的灵活性以便减少修改的必要,但是同时在关键措施上也要足够详细。尽管一些企业有单独的恶意软件相关的政策,但是很多是包含在其它措施之中的,因此现行的安全政策有些可以借用相 关的内容。恶意软件防范也要把远程工作地员工纳入到考虑范围。  一般的恶意软件防范政策考虑的因素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 邮件附件包括压缩文件在打开之前进行杀毒扫描  ■ 禁止使用电子邮件收发某些文  ■ 禁止使用不必要的软件,譬如说那些经常传播恶意软件的应用程序(即时通讯软件,桌面搜索引擎,点对点的文件共享软件),禁止使用公司已经提供的服务之外的相似软件,譬如说电子邮件功能。  ■ 限制用户的管理员权限,这样防止用户通过使用管理员权限传播恶意软件  ■ 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的实时更新和下载补丁  ■ 限制移动媒介的使用,软盘,CD,USB接口闪存的使用  ■ 对症下药。不同的系统(文件服务器,电子油价服务器,代理服务器,主机,PDA)使用不同的防范软件(杀毒软件,间谍软件检测和移除工具)。保证软件的实时更新。  ■ 使用企业允许的和安全机制访问外部网络  ■ 防火墙设置的修改需要通过正式的程序  ■ 限制移动设备在信任网络上的使用  3.2 警惕性  一个行之有效的警惕性规定了用户使用企业IT系统和信息的行为规范。相应地,警惕性应该包括对恶意软件防范的指导,这可以减少恶意软件的频度和危害性。企业中的所有用户都应该知晓恶意软件入侵,感染,和在系统中传播的渠道;恶意软件造成的风险;恶意软件按防范技术的短板;用户在 恶意软件防范中的重要性。警惕性教育要考虑不同系统环境的不同特征,譬如说那些出差的员工。除此之外,警惕性教育还应该渗透上面讨论的安全政策中的一些政策。以下列举数例考虑的因素:  ■ 不要随意下载可疑的邮件附件  ■ 不要点击可疑的网站漂浮图表  ■ 不要点击可能包含恶意内容的网站连接  ■ 不要要打开.bat,,.exe,.pif,.vbs,等后缀名的文件,因为它们常常与恶意软件相关  ■ 不要禁止附加的安全控制机制  ■ 不要在例行的系统操作中使用管理员账号  ■ 不要下载或执行来自于非信任网站上的程序  总之,企业应该保证用户了解恶意软件处理的政策和程序,包括怎么样确认系统已被感染,怎么样报告可疑的感染,用户在风险处理中可以做些什么(升 级杀毒软件,扫描系统中的恶意软件)。用户应该知道在发生风险之后怎么样通过可信任的渠道报告。用户还要知道一些简单的处置风险方法,譬如断开受感染系统的网络,阻止某些邮件附件  作为警惕性教育的一部分,企业要教育用户明了犯罪分子常用的欺骗伎俩。还有一些常用的应对网络钓鱼攻击的建议:  ■ 不要回复询问金融信息和个人信息的邮件。企业最好也不要使用电子邮件询问这些信息,因为电子邮件很可能会被未经授权的第三方监视。你可以电询企业的电话或是访问其官方网站。千万不要使用电子邮件中提供的联系信息。  ■ 不要在电子邮件中回复密码,PIN(个人身份号码)码或是其他代码。一定要访问企业的官方网站。  ■ 不要打开可疑的电子邮件附件。如果收到这样的附件,与发件人联系确认。  ■ 不要回复任何可疑的邮件。直接将其移到黑名单中。  尽管用户警惕性教育会减少恶意软件发生的频度和危害性,但是其作用与漏洞的技术控制和风险处置相比还是很小的。企业不能仅仅借此来防范恶意软件,它只能作为技术手段的一种补充。  不管怎么说,企业IT人员都应该对恶意软件防范有一些基本的常识,对其它员工的教育应该让他们知道其责任以及在恶意软件按防范中做些什么。除此之外,企业IT管理人员需要检查新的安全威胁,评估可能造成的风险,取防范措施。3.3 漏洞处置  一般来说,恶意软件攻击操 作系统,服务和应用程序的套路就是利用其漏洞。于是乎,漏洞的处理就成为了恶意软件事故防范中关键的一环,特别是新的漏洞发现之后的恶意软件,甚至在漏洞广为人知之前就发生了恶意软件事故。通过取综合的防控措施可以有效地处理漏洞,譬如说,升级软件按,或是重新配置软件(禁止有漏洞的服务等等)。  由于当前漏洞处置面临的一些挑战,包括处理不断发现的新漏洞,企业应该有记录在案的处理风险的政策,流程,以及建立新的漏洞管理程序。还有需要 不断评估漏洞以便确定风险处理的优先顺序。企业要通过各种渠道搜集关于新的漏洞和主要恶意软件的信息,譬如说事故响应小组,安全厂商的公告,以及杀毒软件厂商的恶意软件咨询。企业还需要建立评估新的漏洞和威胁的机制,藉此确定恰当的处置方法,把信息分布到不同的部门。企业还需要跟踪风险处置的进程。 3.4威胁处置  我们主要讨论几种常见的处置恶意软件风险的安全工具:杀毒软件,间谍软件探测和删除工具,入侵防御系统(IPS),防火墙和路由器。3.5总结  企业应该根据攻击因素制定自身的恶意软件防范方法。选择恶意软件防范产品的时候要选择最适合企业的,只买对的,不选贵的。 作为恶意软件防范努力的基石,企业应该确保安全政策支持恶意软件的防范。常见的与恶意软件防范相关的政策有以下几种:  ■ 合理使用系统  ■ 处理漏洞  ■ 处理风险  与恶意软件防范相关的政策应该考虑到企业内外的远程工作人员。  教育员工,让他们知道恶意软件传播的方式,导致的风险,技术措施的局限,用户在防范恶意软件中至关重要的地位。警惕性教育应该让用户知道恶意软件处置的政策和流程。与恶意软件直接打交道的管理人员也要经常进行教育。  企业还需要把漏洞处置的政策,流程等记录在案。因为应对漏洞的方式多样,需要使用多种方式处置漏洞,譬如说补丁管理和最少权限的同时使用。除此之外,还可以使用主机加强措施。  除了漏洞处置之外,企业需要使用风险处理探测和阻止恶意软件。以下这些技术很有效:  ■ 杀毒软件  ■ 基于网络的IPS  ■ 防火墙  ■ 更改应用程序配置恶意软件未来的发展会提出越来越多的挑战。我们始终相信,只要我们付出持续不断努力,恶意软件是可以抑制的。

2017年国有企业公车改革细则相关问题

油耗是11.11升/百公里,偏高了。

节约方法如下:

1、使柴油发电机组更节约用油的方法,降低水温度农用柴油机出水温度普遍低于45℃,使柴油不能完全燃烧,机油粘度大,加大了运行阻力,因而耗油多、故需提高柴油机冷却水的温度。

2、保护最佳供油前角以最常用的195型柴油机为例,其供油提前角的最佳角度为16度-20度。当柴油机使用一段时间后,由于磨损,供油提前角就会减少,造成供油时间过晚,耗油大增。故应保证供油角处于最佳角度。

3、保证机器不漏油柴油机输油管常因接头面不平、垫片变形或损坏而存在漏洞现象。处理的办法是:将垫片涂上气门漆放在玻璃板上磨平,可校正油管接头;增设柴油回收装置,可用塑料管将油嘴上的回油管与空芯螺丝连接,使回油流入油箱。

4、油料用前进行净化柴油机的故障有一半以上出自供油系统。处理的办法是:买回的柴油搁置沉淀2-4天再使用,可沉淀98%的杂质;如现买现用,可在油箱加油滤网处放两层绸布或卫生纸。

5、改变“大马拉小车”做法机井上常用“大机器带小水泵”。实际上是一种浪费。改进办法:适当加大柴油机皮带轮,在柴油机降速运行的情况下提高水泵转速,使流量、扬程增加,达到节能目的。

6、调整喷油器的喷油压力195型柴油机喷油器的喷油压力120+5公斤/平方厘米。当喷油压力低于100公斤/平方厘米时,燃油消耗量增加10-20克/千瓦小时,可直接用比较法检查和调整喷油泵上的压力。

俄罗斯三位总统如何因应苏联解体

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政机关贯彻落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 措施 。下面是我整理的公车改革细则相关问题解析,欢迎大家参考。

公车改革细则问题

 1、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问:您认为公车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长期以来,广大群众对车轮上的铺张意见很大、反映强烈。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政机关贯彻落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是有利于节约开支。目前,公车消费在?三公?经费占比例较大,中央和国家机关达60%左右,从各地公开的?三公?经费看,地方比例更高。通过推进这项改革节约开支,建立节约型,可以把节约的财政资金更多用在刀刃上。

 三是有利于有效配置。普通公务出行由实物保障转变为更多地由公务人员个人自主选择,更多地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实行社会化、市场化保障,有利于合理有效配置。

 公车制度改革酝酿多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落实中央部署,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以制度廉明,回应群众关切;从自身改革做起,树立党政机关廉洁形象;从公信力入手,建立长效机制,根除群众不满意、不认同的突出问题。

 问:《意见》是全国公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它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任何一项改革要做好、做成,首先要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公车改革虽然是一项具体改革事项,但也是一项涉及面较广的系统改革,是制度创新的改革。改革的方向是坚持社会化和市场化,将传统的实物供给和粗放式公务用车管理模式,改变为与现代治理体系相适应的新型公务出行模式。改革的原则为创新制度、分类保障;统筹协调、政策配套;统一部署、分步实施。为保证改革有效实施,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和总体要求,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两到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基本形成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公共部门的公车改革,要专门制定方案,适时推出,限时完成。

 2、主要内容和范围

 问:《意见》提出了车改的四大任务,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妥善安置司勤人员、规范处置公务用车,这次车改的主要内容和范围是什么?

 答: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各级党政机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特殊公务出行实行定向化保障。

 参加改革的机构范围确定为: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参加改革。除了各级党政机关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按照规范职务消费原则进行改革,对原符合车辆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逐步按规定纳入改革。

 参加改革的人员范围确定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原则上参加车改。考虑到地方实际情况,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市(地、州)、县(市、区、旗)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参改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3、补贴标准怎样定

 问:公务交通补贴是大家非常关注的问题,《意见》对补贴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此前一些省市自己出台的补贴标准怎么办?怎样避免出现以补贴为名变相发的问题?

 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自上而下、统一部署的改革。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经过了反复的研究测算,综合考虑了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务等因素。根据交通成本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可适时适度进行调整。确定补贴标准要基于三个原则:一是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总额必须低于改革前的公车运行支出总额。二是公务交通补贴仅保障城区或规定区域内基本公务出行需求。三是简化档次便于操作,各个级别间补贴差距不宜过大。

 《方案》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意见》明确规定,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

 这里需要强调,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不是职工,主要保障普通公务出行需求,不包括上下班通勤和所在城市以外的长途出差。同时,要求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4、怎么确保 做成做好

 问:对司勤人员的安排有什么考虑?

 答:要确保车改平稳推进,重要问题之一是依法做好司勤人员的安置工作。要以人为本,对因取消公车而失岗的司勤人员不能简单推向社会,主要取内部安置的办法,用多种方式保障其能够继续就业。要做好相关司勤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变更、经济补偿发放、社保关系处理等工作,充分尊重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问:公车改革触及的利益很大,如此大范围的改革,怎么能够确保做成做好?

 答:各地区、各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周密制定改革方案,明确改革时限。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有效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方针政策都能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车改规定的行为,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各级审计机关对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运行维护费用、取消的公务用车处置和交通补贴发放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并依法公开审计结果。(据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

公车改革当前问题

 能否真正遏制?车轮上的腐败?

 ?公车私用?现象如何扭转? 从我做起?

 ?公车私用?长期以来是党政机关存在的一个?顽疾?。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数据显示,仅今年1月,全国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就有442起。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孙宪忠说,此次出台的改革方案提出,在两到三年时间内取消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合理补贴公务交通费用,妥善安置司勤人员,规范处置公车。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沈荣华认为,此次公车改革实现了从长期议论到具体实施的跨越,?是巨大的历史性进步?,表明了党中央院从自身改革做起,加强廉政建设,勇于担当,推进改革的力度和勇气。

公车改革过程中腐败如何防止

 ?标准明确

 各地实际上已经开展了公车改革的探索和试点,但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地区公务用车减少,但购汽车数量仍在增加的问题。个别干部在照样坐公车的情况下,还拿到了相当于工资水平的交通补贴。

 全国人大代表高亚飞认为,取消公车发放车补是一大创新,但由于各地制定的标准不尽相同,与公交车、出租车的价格相比,有的地方车补过高,难免被质疑为?创薪?。但如果补贴过低,又容易减少公务人员下基层的积极性。

 此次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方案明确,司局级干部每人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对于地方补贴标准,指导意见指出由地方决定,但各地差异不宜过大。改革方案也同时明确: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监管漏洞?如何堵住?

 ?公开执行

 2013年,湖南省岳阳市给全市4200多辆公车装上了GPS,对公务用车实施全程监控。而此前,广东云南等省份也出台了类似的管理措施。然而从实际效果看,百姓认为他们依然无法看到安装GPS公车的运行轨迹数据。

 全国人大代表张育彪说,解决公车私用的问题,最好的办法是让公车运行公开透明,让公车接受最广泛的社会监督。

 此次公车改革指导意见明确: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对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要制定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对此,牵头此次改革的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承诺,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车辆处置工作的审计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加大公车处置中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新华社)

 算算细账

 车改究竟能省出 多少财政钱

 ?财政部专家为公车改革算细账

 以现金补贴取代实物养车,公车改革这笔?减支账?是否划算?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16日在接受记者访时表示,公车改革方案实施后,可望较为明显地减少我国财政支出中的相关开支,明显降低公车使用的行政成本。

 在贾康看来,公车改革在减少行政开支方面具有?N次减支?效应。最直接的就是减少了今后在车辆购置、运营方面的经费开支,包括与公车相关的司勤人员薪酬开支。

 据贾康测算,本轮公车改革将涉及约80万辆全国公务用车、近6400辆中央国家机关本级公车。如以涉改车辆上一年在中央级的实际运营经费支出及相关人员经费支出总额为基数,以今后仅需于年度内开支的所有公职人员的交通补贴发放数来对冲,可算出相对应的实际支出总规模将从基数水平下降约7%。

 贾康认为,如考虑这些因素,可使此次车改带来的综合节支率进一步提升到50%左右。?车改后我国财政支出中的公车支出,综合考虑将有望缩减一半左右。?

 在此基础上,贾康认为,如不车改,未来我国公车开支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这也是车改带来的又一重减支效应。

 ?车改后可以避免因油价上升、停车费增加、司勤人员工资开支增加引起的行政成本,以及司勤人员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未来潜在支出,还有车辆配备数量增加等因素引起的行政成本。?他说。

 值得关注的是,为保障节约行政开支效果,方案要求财政部严格交通费用预算管理,各单位也要加强 财务管理 ,其中包括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等规定。

 对此,贾康表示,公车改革的推进,配之以财政深化改革将带来的预算约束硬化,将会明显地降低公共财政支出中的相关经费支出与未来行政成本压力。

疫情期间遵循的原则 疫情防控应该遵循的十项原则

俄罗斯三位总统如何因应苏联解体

苏联解体20年过去了,作为苏联法权和实际继承者的俄罗斯,在1991年那场风暴过后发生了什么变化?

这不仅是我国学术舆论界所普遍关注的,也是我国广大民众所关心的问题。

不过,这是一个十分厚重、容量巨大的题目。在此我们只能就其主要方面,尽量加以简要阐述。首先,必须对“俄罗斯”这一行为主体加以限定,这里仅仅局限为从叶利钦、普京到梅德韦杰夫为代表的俄罗斯领导集团及其所体现的社会主流,是怎样对待并消解苏联解体的历史教训的。

以下分析主要着眼于苏联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文化体制的教训本身,看看俄罗斯领导集团对此取了哪些主要的对策和措施,来消解苏联解体的教训。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的政治体制改革

苏联政治体制高度集权,苏共独揽一切大权,严重缺乏监督,致使内外政策和社会问题产生种种严重弊端。叶利钦及其集团执政后,另起炉灶。首先宣布苏共非法,从上到下将其解散。接着取消了苏联党政的一切机关设施,用新建的一套政治设施加以取代。他用三权分立的“总统—议会制”国家,完全取代了苏联名为联邦制、实为“单一制”的联盟国家。

1993年后,叶利钦通过修,建立了高度总统制化的半总统制权力机制,在中央一级加强了权力,各地区行政长官则实行直选制,使得分立倾向加重。这样,俄罗斯联邦就面临着分崩离析、走向解体等现实危险。

与此同时,经济危机扑面而至,社会全面自由化和“休克疗法”改革造成的混乱,使各种社会危机全面爆发,民众生活水平急剧下降,社会保障体系崩溃,居民生命安全得不到保证。加上苏联时代遗留下来的缺乏监督、权力寻租、权钱交易和制度瓦解致使的法制崩坏,俄罗斯警匪勾结、腐败成风。在其统治难以为继的情况下,叶利钦交出权力,普京时代来临。

普京接管权力后,实行铁腕整肃政策。针对叶利钦时期的乱象,他收回地方权力,实行“新中央集权”政策,取消了地方行政长官的直选制,改行地方行政长官由总统提名、由地方立法机构确认的产生办法,制止了外高加索和其他一些边缘地区的分立主义倾向。

接着,普京改革了政党制度,组建统一俄罗斯党为“党”,又推动公正俄罗斯党的建立,把它作为主导政党的“第二种”政治力量,并提高议会党门槛,将得票率由5%提高到7%,避免了小党对议会的介入。他改变了叶利钦时期总统不加入政党,凌驾各党之上的做法,他本人加入统一俄罗斯党,并担任该党党首,形成一党独大,多党并存的政党体制。此外,普京还进一步把叶利钦推行的西方式自由民主改变为“可控民主”,取消了诸多方面的民主机制。这一系列政策措施,被反对派指责为改革的倒退和专制体制的“复归”。“梅普组合”联手执政后,有迹象表明,梅德韦杰夫与普京在执政理念上逐渐出现分歧,新总统又重新强调“政治民主化”,主张经济现代化与政治民主化密不可分。同时,还提出改善多党制,加强政党竞争。这些主张的提出,使梅德韦杰夫在2010年10月公布的民调中几近追平普京,前者的民意支持率为76%,后者为77%。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俄罗斯的政治走向又开始向政治民主化的方向摆动。总体而言,从叶利钦到普京,只是构建了俄罗斯政治体制的大体框架,并未来得及对政治体制进行细密、周详和深入的改革。一党独大,无法展开正常的竞争,监督的有效性受到极大限制;法制不完善,人治盛行,国家一如既往地进行干预等等,都是政治体制方面的问题。因为政治体制改革不到位,还留下许多制度和法治漏洞,造成目前腐败还不能被有效制止。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的经济改革在经济方面,国有制、经济、优先发展重工业、重官轻民,严重忽视民生的发展模式,给苏联的发展带来了严重弊端,造成经济结构失调,发展动力不足,民用工业品供应紧张,民众生活水平低下。叶利钦在1991~1992年间纳盖达尔的激进改革政策,即“休克疗法”,放开价格,外贸自由,实行证券私有化,建立了以全面私有制为基础的自由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由于私有化条件不公和仓促行事的政策措施,在消除外贸赤字的同时,导致物价飞涨,居民生活急剧下降,引起社会严重不满和动荡,同时使得民众财富被少数人“鲸吞”,造成“一小撮人”暴富,出现“寡头”对经济、政治和传播媒体的垄断,形成“寡头资本主义”。普京接手后,抛弃了叶利钦时期照搬西方市场经济模式的做法,从本国具体国情出发,以建立强大经济为出发点,对经济战略、经济政策进行了全面的、根本性的调整,形成以经济增长为导向的混合市场经济模式。他重拳整肃“寡头”,夺回了他们侵吞的企业,重新实行国有化,一些企业被国家或国家控股企业兼并,国家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或企业的控制加强,这一进程被学者称为是“国有化”或“再国有化”。普京不仅制止了经济下滑的势头,还促进经济连年发展,2000年~2007年俄罗斯年均增长达7%,2007年甚至加速到

8.1%。经济形势的好转,特别是世界油价的飙升,使得俄罗斯的财政收入激增,国家大幅度提高了养老金和工资额度,改善了居民生活;同时,在教育、住房、医疗改革上加大投入,基本做到了普京在国情咨文中所许诺的让人们“有学上,有房住,看得起病”。然而,为照顾民生,普京及其执政集团无暇顾及、也忽略了经济增长方式、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这些在苏联时期就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依然如故。这种情况使俄罗斯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因油价大落而遭受重大打击,造成国民收入锐减

7.9%。这表明,俄罗斯的经济转型仍然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进程。这种局面让新任总统梅德韦杰夫感到俄罗斯经济转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因此提出了由型经济向创新型经济转变的任务。为此,梅德韦杰夫总统成立了俄罗斯经济现代化和技术发展委员会,确定以国家经济现代化和技术革新为优先方向,重点解决医疗、信息、航天、电讯和节能等领域的创新问题。但学术界认为,俄罗斯仍然面临着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两难局面,当石油天然气价格上升、经济好转时,只顾性产业的发展,缺乏发展创新型产业的积极性和动力,而当价格下跌,财政紧张时,又缺乏资金用于创新型产业的发展。因此,俄罗斯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任务,任重而道远。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在文化意识形态方面的改革在文化意识形态管理方面,苏联的文化统治主义曾长期束缚、禁锢人们的精神世界,压制科学文化和思想理论的创新,缺乏必要的改革理念,造成改革屡改屡败;同时,打压科技理论的发展,带来科技的落后,最后使苏联在国际竞争中败北。叶利钦在戈尔巴乔夫推行民主化、公开性,取消书报检查制度的基础上,遵循西方的自由民主化理念,进一步推行自由化改革,大力推进意识形态多元化,实行出版、言论、集会游行和信仰的完全自由,放开宗教活动,使俄罗斯在政治精神文化活动方面达到了西方式的自由民主。但这个时期的经济危机、社会混乱和法制崩解,严重威胁着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精神文化上的自由民主大打折扣,令人们对走西方民主道路大失所望。普京上台后,从叶利钦所代表的激进民主派向着中间路线靠拢,逐渐修正了俄罗斯的发展方向。首先,他把叶利钦的西方民主调整为“可控民主”,又进一步由此发展为——依据俄罗斯具体国情,拒绝听从西方,维护本国主权的所谓“主权民主”,并把这种民主与民族爱国主义相结合,确定为国家意识形态。其次,在经济上制裁“寡头”,同时从这些“寡头”手中夺回对大众媒体的控制,掌控了舆论话语权。再次,将游行集会法制化,规定了群众的申报批准制度,限制了反对派的活动范围。最后,在青年学生的思想教育方面,2007年6月,普京在接见全俄人文及社科教师会议代表时,对修订历史教科书问题提出了符合“教育标准”的一系列要求。普京的上述方针政策,与他在政治体制方面的“新中央集权”政策一起,被西方学术界指责为是民主的“倒退”和向专制主义的“复归”。梅德韦杰夫上台后,又强调建设俄罗斯“民主国家”的方针,把“政治民主”提上了重要日程。他口头上虽然不同意有关俄罗斯“没有民主”、“独裁主义”仍然“占统治地位”的言论,实际上又向政治民主化一边移动。2010年9月,在雅罗斯拉夫尔举行的主题为“现代国家:民主标准和效率准则”的世界政治论坛上,梅德韦杰夫发表讲话,阐述了他对民主的深刻见解,指出:俄罗斯“正在转向民主的新水平”,“改善民主制度问题”,始终是摆在人们面前的问题,必须由人们自己解决。数百年专制主义的历史传统,决定俄罗斯民主探索的道路是崎岖不平的。种种情况表明,俄罗斯走上民主化的正常轨道,必将不是一帆风顺的,还会有遥远曲折的道路要走。俄罗斯消解苏联解体教训的根本是如何对待斯大林体制模式从叶利钦、普京到梅德韦杰夫,历届俄罗斯***对待苏联政治经济体制和思想文化管理模式的弊端和历史教训的态度及消解措施,归结起来,是一个如何对待斯大林体制模式,如何对待斯大林个人崇拜遗产的问题。叶利钦及其主要代表的极端民主派,对斯大林体制模式和斯大林遗产的态度是众所周知的,就是全面否定并彻底摧毁,走西方自由民主道路,通过建立三权分立的宪政制度,来消解斯大林主义的全部遗产。普京时期,为消除叶利钦自由主义激进改革所造成的混乱和恶果,把改革调整为中间路线和保守主义的渐进式改革,以铁拳出手,重振大国、强国地位。普京把斯大林作为铁腕和强权治国的符号,做了比以前更为客观和理性的评价,特别从卫国战争胜利的视角肯定了斯大林,但对斯大林的国内政策,对其“专制主义”的体制模式,则是否定的。梅德韦杰夫在2010年5月7日接受俄罗斯《消息报》记者访谈时,关于斯大林“罪行不可饶恕”的宣示,和俄罗斯国家在伟大卫国战争胜利65周年庆祝活动中不提斯大林名字、不准出现斯大林肖像等一整套处理方式,表明俄罗斯领导和俄罗斯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对斯大林的评价,基本上是连续一贯的,没有发生大的起伏。把“去斯大林化”与梅德韦杰夫以世界金融危机为背景,于2009年在《俄罗斯,前进!》一文提出的“新现代化方针”联系起来,有学者将其界定为“去斯大林化的现代化”。所谓“去斯大林化的现代化”,就是意味着摆脱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摆脱苏联时期主要是斯大林时期“国家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发展观,否定斯大林模式的社会政治制度和文化体制,改善与西方的关系,坚定不移地实行务实开放的对外政策,扫除现代化的障碍,在俄罗斯开辟不同于苏联时代的、新的现代化道路。

来源:决策与信息

金融危机后我国的宏观政策运用!!!!! 急!!!!!!

1、坚持科学化防控,强调防控要讲究理性和专业主义,让专业的人员和知识在防控中发挥更大作用。疫情防控科学是由公共卫生科学、流行病科学、治理科学、心理科学等多种科学组成,要让防控政策有科学性,就需要发挥多科学的作用。例如小区层面的消毒通道就不要建立了,应该重点把工作放在贯彻和落实本地小区管理的工作中,做好“最后一公里”防控。各个地方可以根据实际尽快成立公共卫生决策咨询委员会,让防控建立在坚实的科学基础之上。

2、坚持法治化防控,强调防控要按照法律规则和精神来进行,使得防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防控政策一定要贯彻国家法律和法规,如《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应对法》,以及本地的规章制度,使得整个疫情防控在法治限度来运行。上级也需要进行法律审查,对于一些不符合国家法律精神的措施要进行“依法审查”,如有一些地方的高速公路不允许车主下车,一些小区不允许租户或者医护工作者返回,这些都需要及时纠正。

3、坚持人性化防控

(1)强调防控要体现对人民生命和身体健康的真正关怀,从关心人和将心比心出发,做好各项防控工作。防控既要讲科学和法治,也要讲情感和温度,要在防控中体现人类的大爱,避免以邻为壑。例如,一家三口打被处理,男主人遭连扇耳光,这些既违法,又没有体现人性关怀。疫情防控应该激发人类的利他主义,真正实现“同舟共济”,而不是自私自利。

(2)坚持信息公开、因地制宜和全场景防控的原则:任何防控政策的制定,都是基于一定的信息,在一定的情景之下,结合具体场景而展开。这使得防控政策需要考虑信息、情景和场景等因素,实现三者的有机融合。信息是防控政策的依据,情景是防控政策发挥作用的时间和空间基础,场景是防控政策的作用对象。在这里,场景既可以个人,也可以是单位,还可以是公共空间,没有场景,防控政策是没有载体和对象。为此,防控政策需要坚持信息公开、因地制宜和全场景防控的原则。

4、坚持信息公开,强调第一时间将权威、可靠、真实的信息传递给社会,调动全社会的智慧来进行防控。只有疫情信息全面、充分、真实地向社会传递,才能够让社会更好地理解各种政策的出发点,让个人更好地取防护措施,减少政策遵从的交易成本。更多信息,也方便社会参与政策制定,为政策出台更科学化的政策提供建议。越是信息公开透明,防控政策的可信度和有效性越强,因为政策本身是建立在信息基础之下,信息成为检验政策的重要标准。

5、坚持因地制宜,强调各个地方需要根据自身疫情实际情况取成比例的防控措施,并且需要根据情势对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因地制宜首先意味着分类管理,需要区分疫情重点防控地区和一般地区。对于重点防控地区,要取更严格的措施来管控,实现外防输出,内防扩散,避免疫情蔓延。如湖北省和武汉市、浙江省温州市等地。对于一般地区,要取严格防控的同时,需要做好正常生产生活保障,努力向正常社会过渡。当然,对于疫情不严重的地区,也不能够掉以轻心,要做好基础性工作。

6、坚持全场景防控

(1)强调需要根据人们生产、生活、移动等不同场景,设计全场景的有针对性防控措施。越是接近战时防控的措施,其场景越少,所需要的防控措施也少,但是对社会运行造成的影响越大。越是接近正常社会的防控措施,其场景越多,所需要的防控措施也越多,但是越有利于恢复社会的正常运行。无论是决策者取哪种策略,全场景的防控原则都可以帮助减少防控的短板和漏洞,有利于防控的精细化。例如,一个大连的日本企业复工,就针对工厂的场景制定了非常详细的防控措施。因此,场景是一个多尺度的概念。

(2)坚持个人、社区和合作防控的原则:无论是在正常社会状态,还是在应急社会状态之下,都不可能只依靠来运行社会状态。整个社会的运行,仍然需要发挥市场机制、社会机制和个人机制的作用。行政机制、市场机制、社会机制等多种机制的有效协调运行,才能够帮助人类克服难关,重新回到正常的社会状态。为此,我们认为,疫情防控需要坚持个人责任、社区主体和合作防控的原则。

7、坚持个人责任的防控,强调个人是防控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个人在防控中承担主体责任。个人在防控中至少可以发挥如下几方面作用:

(1)个人要做好自身的防护,做好防护就是为社会作出贡献;

(2)个人要避免给社会造成负外部性,如果存在疫情感染的风险,要及时救治,不能成为移动的传染源;

(3)个人要为社会作出正面贡献,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疫情防控提供支持;

(4)个人要成为疫情防控政策的遵循者,减少政策执行的交易成本。

8、坚持社区防控

(1)强调社区作为防控的最后一公里,要避免社区感染,切断疫情传播的社区通道。当一个社会的整体运行受到限制时,各种压力和活动就会集中到基层,社区是基层治理的空间和载体。

(2)农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其防控相对容易,只要没有输入例的情况之下,其防控可以有效展开。而城市社会是一个陌生人社会,其社区防控难度更大。目前很多地方,都实现社区封闭管理,就是认识到社区防控的重要性。目前,社区防控的重要性受到各方重视,2020年2月16日湖北省发布的防控公告中,提出了最严格的社区管控措施。

9、坚持合作防控

(1)强调发挥市场、社会组织、志愿机制、自主治理等多样性组织力量,实现与社会合作疫情防控。我们可以看到,即便在武汉这样疫情严重的地方,快递小哥搞定金银潭医护难题,实现了医护人员的接送、用餐等问题解决,快递小哥汪勇指出,“我没有任何,但一呼百应”,这背后正是市场机制、社会机制和志愿机制等支撑。

(2)在正常社会运行中,其职能和权力是有限的,在紧急社会或应急社会中,其职能和权力同样是有限的。例如,有一个公务员在接受访时指出,他本以为获得口罩等医疗很容易,结果最后还是通过社会资本而非行力来获得这些。当前,我们在利用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的防控中,仍然存在广阔的空间。

(3)坚持防控与复工协调的原则:一个社会可以在短时间内将所有精力和集中到疫情防控中,只实现单任务运作。但是长期而言,不可能实现单任务运行,一定是多目标和多任务的运行。在疫情防控中,当疫情需要持续半年甚至更长时间时,我们就需要思考紧急状态之下社会运行的新规则。而在紧密状态之下,就需要实现防控与复工的协同发展。

10、坚持防控和复工协调

(1)就是强调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两手抓”和“两手硬”,要在疫情不严重地区,逐步恢复生产和生活,实现两者协同发展,最终战胜疫情。从前面的全场景防控原则看,防控和复工相协调,实际上是防控场域的扩大,从维持最低生活状态下的防控措施,到增加恢复生产的防控措施。要实现防控和复工相协调原则,其根本还是要分别在生活场景、生产场景、以及生活场景与生产场景相连接的场景之间做好防控工作。在防控和复工协调发展中,整个社会仍然要探索“最低限度接触”的原则,即要将交往和接触降低到最低水平,从而将风险减少到最低程度。

(2)要恢复生产,除了做好防护之外,还需要给予中小企业更多的政策支持,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这就涉及财税政策、社保政策、金融政策、扶持政策等一系列政策组合,当前很多部门和地方开始出台针对不同主体的政策菜单,为企业恢复生产创造条件。

新疆能源矿产开发利用中利益受损的制度缺陷分析

8月27日,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的报告》指出,下半年将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作为宏观调控首要任务,把抑制通胀放在突出位置。

9月15日,央行宣布下调一年期人民币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存款基准利率保持不变。除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暂不下调外,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下调1个百分点,汶川地震重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下调2个百分点。

10月8日,央行宣布下调一年期人民币存基准利率各0.27个百分点,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10月9日,院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同日,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10月17日,院常务会议指出,将取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尽快出台有针对性的财税、信贷、外贸等政策措施,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同时,推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10月21日,财政部宣布,从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购房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央行宣布,自2008年10月27日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利率的下限扩大为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央行还下调了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

10月29日,央行宣布一年期人民币存、基准利率均下调0.27个百分点。

11月5日,院常务会议公布拉动内需十项措施和四万亿元投资,包括在全国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

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措施

一是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支持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

二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沼气、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完善农村电网,加快南水北调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三是加快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客运专线、煤运通道项目和西部干线铁路,完善高速公路网,安排中西部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建设,加快城市电网改造。

四是加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推进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五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重点防护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

六是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支持高技术产业化建设和产业技术进步,支持服务业发展。

七是加快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各项工作。

八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高明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标准,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低收入群体等社保对象待遇水平,增加城市和农村低保补助,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

九是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减轻企业负担1200亿元。

十是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取消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限制,合理扩大信贷规模,加大对重点工程、“三农”、中小企业和技术改造、兼并重组的信贷支持,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巩固消费信贷增长点。初步匡算,实施上述工程建设,到2010年底约需投资4万亿元。为加快建设进度,会议决定,今年四季度先增加安排中央投资1000亿元,明年灾后重建基金提前安排200亿元,带动地方和社会投资,总规模达到4000亿元。

11月12日,院提出扩大内需四项实施措施:核准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定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确定中央财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的具体安排方案;提出进一步加强林业生态恢复重建的政策措施。

11月20日,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促进轻纺工业健康发展的6项政策措施:增加各级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继续适当提高纺织品、服装和部分轻工产品出口退税率,清理和取消涉及轻纺企业的各种不合理收费等。

11月26日,央行宣布下调金融机构一年期人民币存基准利率各1.08个百分点;下调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大型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下调中小型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

11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分析研究2009年经济工作,提出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明年首要任务。要坚持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注重综合运用减税、扩大中央投资等多种手段加大对保障民生、扩大内需、转变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

12月3日,院常务会议提出九大金融举措力促经济发展。主要包括: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促进货币信贷稳定增长;提高对中小企业比重,积极扩大住房、汽车和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稳定股票市场运行,推动期货市场稳步发展,优先安排与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相关的债券发行;引导保险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改进外汇管理,大力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适当提高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等。

12月6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提出,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同时,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附加费等6项收费,并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12月10日,为期三天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闭幕,会议在提出明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时强调,必须坚持把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有机结合起来。

会议对目前的金融危机和中国面临现状作出了整体判断。会议指出,目前,这场金融危机不仅本身尚未见底,而且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正进一步加深,其严重后果还会进一步显现。受国际金融危机快速蔓延和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的影响,加上我国经济生活中尚未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目前我国经济运行中的困难增加,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困难增多,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金融领域潜在风险增加。

会议指出,必须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明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要着力在保增长上下工夫,把扩大内需作为保增长的根本途径,把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作为保增长的主攻方向。

会议提出了明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在“保增长”方面,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较大幅度增加公共支出,实行结构性减税,继续加大对“三农”、就业、社会保障、中小企业等方面的财政支持力度。货币政策方面,要促进货币信贷供应总量合理增长,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明年经济工作部分重点

● 较大幅度增加公共支出,实行结构性减税

● 促进货币信贷供应总量合理增长

● 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 保持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 最大限度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和农村内部增收空间

● 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

● 保持出口稳定增长,增加进口先进技术、关键设备、重要能源原材料

●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研究和推出全国统一的社保关系转续办法

Ex1:针对金融危机的经济萎缩,失业增加等负面影响,主要的措施有:

(1)宽松的财政政策:减少税收(已实施了证券交易税的下降和利息税的取消),扩大支出(40000亿拉动内需正在实施中);

(2)宽松的货币政策:存款准备金率的下降,基准利率的下降,目的是增加市场货币供应量,扩大投资与消费。2008年10月27日还实施 首套住房利率7折优惠;

(3)促进对外贸易:进出口行业是首当其冲地受到影响,并且从业人员众多(据统计已达亿人)。一是增加出口退税;二是人民币升值,都是增加出口竞争力的手段;

(4)减少企业负担:劳动法的调整等;

(5)加强公共财政的社会保障/医疗等方面的支出,保持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的稳定;

(6)对外经济合作与协调。等。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也以创造就业机会,更加增加社会保障为主题,对保障类保险会有一定的促进.

Ex2:第一: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扶持股市稳定,因为股市吸收了大部分人民本可以用来消费的钱,股市不稳定,刺激消费就是一句空话;

第二:允许地方出台优惠政策刺激楼市,楼市关系着税收,也关系着大量就业;

第三:从税收层面全面给企业减负,尤其是出口导向型企业,比如纺织服装,家具,奢侈品等

第四:推动成品油改革,变相降低油价和养车费用。刺激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汽车制造业。

第五:加大农业支出,让农民增收,增加农村购买力。

第六:4万亿大修铁路公路,这个主要是为了刺激消费和增加就业。

对保险行业只有一条:用保险资金入市炒股,不收税。

如何理解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所有风险的最严重表现形式

5.2.1 补偿法律制度缺陷

目前,我国在矿产开发利用补偿与利益分享方面还存在法规体系不健全、法规条款不明确等问题;在矿产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还未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缺乏紧密的联系。主要表现在:在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方面的立法起步较晚,很多法律、法规刚刚开始制定,很不完善,有的还处于修订之中。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法》只是规定开矿产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和补偿费,而对开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补偿没有明文规定,成为现行法律体系的一个“盲区”。再例如,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刚刚制定,缴纳的标准和计算方法缺乏明确的规定。

此外,有些法规条款规定得不明确,难以把握。如国家很多政策均规定,在开发利益分享上照顾和优惠民族自治地区,但仅仅是原则性规定,针对不同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情况并没有更为明确具体的可操作办法。虽然,地方和地居民在分享矿产利益的问题上在部分法律和法规上有所涉及,但仅仅是宏观层面的定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从区域的立法角度来看,新疆是我国的一个少数民族地区,国家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开发利用的法律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2001年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65条规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进行建设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作出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建设的安排,照顾当地少数民族的生产和生活。国家取措施对输出自然的民族自治地方给予一定的利益补偿。”第6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为国家的生态平衡、环境保护作出贡献的,国家给予一定的利益补偿。”这些法律条文规定为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在开发、利用、保护与输出过程中,建立开发利用补偿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由于只是进行了原则性规定,没有给出具体的解释,给实际操作造成很大困难。

总体而言,我国立法上未能突出对所在地的补偿,无论是国家立法还是地方法规,有关、环境补偿的立法和理论只散见于零散的规定当中,并且大体上都是些原则性的规定,对补偿标准、补偿主体与补偿范围的界定等都没有明确规定,使许多具体实际问题难以解决。

5.2.2 产权制度缺陷

5.2.2.1 产权界定不清晰

产权明晰是确立补偿机制的前提。有效的产权制度安排有三个特征:普遍性、独占性和可转让性。通过有效的产权安排可以实现的改善。

但是,目前我国矿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不明确。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法》中明确规定,矿产属于国家所有,也就是说所在地的属于国家所有,只有国家才有权利对进行开,矿产国家所有权包括了国家对矿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然而在具体实践中,往往是非所在地的经济组织或个人代表国家对进行“依法开”,从而导致所在地居民利益与自然开发企业利益的不统一。国家通过设立矿权制度和征收矿产补偿费用使矿产国家所有在法律上和经济上得以实现,然而这种所有权实现形式,忽视了地方和矿产赋存地居民的收益利益,在客观上导致了矿产开发中的利益分配不均衡。

5.2.2.2 产权配置不合理

在矿产一级所有一级开的矿权体制下,国家拥有矿产的所有权、开发利用权以及收益权,地获取收益的方式就是参与矿产税费的分享。

多年来,新疆油气开发取的是中央企业直接开发为主和输出为主的方式,所开发的主要输送到东部地区进行加工。由于国有企业所占比重高,而且其技术较先进,就业容量有限,在经济上与输出地联系不紧,同时国有企业所得税一律上缴中央,对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不利。由于矿产品不在本地加工,开发不能通过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5.2.2.3 产权结构不完整

主要表现在现行的产权制度安排缺乏对地居民优先受惠权的考虑[77]。由于在地域空间分布上存在着不均衡性和相对集中性,这样同一不同地区的居民将自然地拥有不同的权利,距离地较近者拥有优先受惠权。在国外,一些丰富的国家和地区,禀赋与地居民关联度高,地居民大都能从开发中得到丰厚的实惠,如海湾六国虽然是世界上水和可耕地占有率最低的几个国家,但石油丰富,因而当地的老百姓很富裕。又如美国科罗拉多州,除了科罗拉多河之外,该州没有其他更多的。美国立法规定,科罗拉多河流经的每一个州都必须支付水使用费,并将该费用补贴给该州。科罗拉多州用水换取发展权,获得了更多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机会。

5.2.2.4 和企业的权责不对等

长期以来,国有矿产的无价和无偿开发利用,矿山企业无偿占有和使用矿产,使得节约使用和合理开发矿产成为一句空话,直接导致矿产的高损耗、综合利用率低、经营效益低下、生态环境恶化,使矿产消耗得不到补偿,乱滥挖屡禁不止,无人对保护、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负责。矿山企业实行粗放型经营,急功近利,把经济效益建立在不惜代价、不顾后果的掠夺式开和生态环境的恶化上。而企业在获得较大经济效益的同时,却将环境污染的治理责任转嫁给解决,自身不承担环境污染的治理责任。

5.2.2.5 矿产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不完善

由于新疆矿产产权市场不够成熟,产权交易运作不够规范,产权流转的风险较大,阻碍了矿产产权价值的实现。以探矿权、矿权市场为例,自1998年,《矿产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矿产开登记管理办法》颁布以来,虽然从制度上确立了探矿权和矿权的有偿取得,但实际上还有相当一部分国家出资的“两权”仍然是无偿取得的。据国土部统计,全国现有的14万多个“两权”中有偿取得的还不到一半,矿业权无偿取得和有偿使用“双轨”并行,使国家权益大量流失。加上现行“两权”使用费缴纳标准太低,降低了准入门槛,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跑马圈地”和的粗放利用、无序开发。

另一方面,作为矿产产权市场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的中介服务体系还不健全,产权经纪人队伍尚未完全建立,产权中介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还不能为矿产产权交易提供高水平的决策咨询、政策法规、财政金融、工商税务等产权需的配套服务。矿产产权价值实现的交易市场服务体系不完善已经严重地影响了其产权价值的实现[78]。

5.2.2.6 矿产产权价值实现的保障体制不健全

要保障矿产产权价值得以实现,需要从法律、制度、政策、经济等方面营造一个高效率的外部保障环境。新疆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矿产产权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矿产产权价值实现的保障机制建设滞后,尤其缺乏可操作的具体规定和以经济手段为主的保障性政策措施,使得新疆在能源矿产产权价值实现中缺乏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5.2.3 税费制度缺陷

5.2.3.1 税单位税额总体过低,地方收益过低

我国陆上石油天然气税为地方税,收归地方财政。因此,税对于调节和平衡中央与地方在油气收益上的分配,促进产地由优势向经济优势和财政优势转化有着重要意义。但是,长期以来,油气税单位税额总体偏低,导致产地的收益低,税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不大。虽然国家在2005年对税税额标准进行了调整,但调整后的油气从价税率也仅为1.5‰,仍然远远低于10%的全球平均水平[79]。矿产税费征收水平过低,同时还要承担矿产开发的社会成本和枯竭的可持续发展成本,不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也在很大程度上导致矿区出现非法开油气、矿业秩序混乱的现象。

5.2.3.2 税计税依据和计征方法不合理

虽然税是地方税,但由于税取从量计征、税价分离的原则,地方税收入与油气价格的涨跌无关,油价上涨所带来的巨额收益往往被油气开企业获得,地方难以从中获益。现行从量定额征收的税制不能体现油价上涨跌对税收的影响,地方不能通过税收形式参与分享油价上涨所带来的巨额收益分配,地方财政无法享受价格上升带来的利益,同时地方还要承受由开发带来的环境问题。现行的税费制度扭曲了收益分配机制,亟须改革。

在我国,税的课税对象不区分省内省外消费,并且油气价格比较低,从而造成石油、天然气等初级产品大量输出产地时收益外溢效应比较严重。在国外,当矿产从本州输出到州以外的地方消费时要征收跨州税,通过这种手段,丰富的州可以最大限度地分享价值和收益,增加本州的财政收入[80]。

5.2.3.3 补偿费费率太低,不能体现的价值

开征矿产补偿费是为了维护国家对矿产的财产权益,是对使用权利的丧失进行的一种补偿。矿产补偿费体现了国家作为矿产所有者与矿权人之间平等性财产交换关系。按照马克思的地租理论,矿产补偿费属于绝对地租。在性质上相当于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的权利金,但与国外的权利金相比,我国矿产补偿费费率太低,平均仅为1.18%,而国外一般为2%~8%。中国的石油、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的补偿费都只有1%,而国外石油天然气矿产补偿费征收率一般为10%~16%,即使是美国这样一个矿产远比中国丰富的国家,其石油、天然气、煤炭(露天矿)权利金费率也高达12.5%。我国现行的矿产补偿费标准从1994年至今没有进行过调整,这个补偿标准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甚至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不足以体现国家对矿产的所有权。

国外权利金费率情况见表5.2。

表5.2 国外权力金费率对比表 单位:%

资料来源:江福秀.关于建立和完善矿产收益分配制度的研究.南方国土,2007,1

我国《矿产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3条规定:“矿产补偿费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第5条规定:“征收矿产补偿金额=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率系数。”补偿费以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率计征,但由于补偿费率太低,补偿费的数额远低于本身的价值。过低的矿产补偿费必然使得西部的自然优势无法转变成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反而会扩大东西部之间的差距。过低的补偿费一方面刺激了对矿产品的需求不合理的膨胀,导致普遍存在的“富弃贫”现象,另一方面也人为地提高了矿产开发和加工行业的利润,导致矿产过度过早开。

5.2.3.4 税费体系过于复杂,存在理论上的矛盾

我国由矿区使用费、矿产补偿费和税构成的“两费一税”的矿产税费体系对维护国家的所有者权益,促进油气勘查开发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该体系已不能适应发展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显得过于复杂、繁琐,并存在理论上的缺陷,不利于建立和完善有偿使用制度,促进产品价格改革。

从税方面看,存在着普遍征收原则与调节级差收益目标之间的矛盾。税设立的目的是为了调节开发活动中的级差收益,但在具体实施中,贯彻的却是普遍征收的原则,其征收对象既包括开优质的矿山企业也包括开劣质的矿山企业,也就说,其实际调整对象既包括的级差收益也包括的绝对收益。我国税的征收主要实现的是通过“普遍征收”来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级差调节目标并未能得到充分实现。

就矿产补偿费而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法》中将其作为国家实现矿产所有权权益的一种方式,是实施有偿使用制度的一种措施。其所调整的是作为矿产所有者的国家与矿产开者之间的经济关系,是矿权人开不可再生矿产而对作为矿产所有者的国家的一种补偿。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矿产补偿费率过低,这与矿产补偿费的内涵与外延不相称,不能使国家矿产所有权在经济上得以实现,而且在运作过程中由于征收管理难度大,更加降低了其地位。矿产补偿费没有成为有偿使用制度的主体,没有准确反映矿产的价值,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不能真正反映国家对矿产所有权的财产收益。

5.2.4 收益分配制度缺陷

新疆能源矿产开发中所涉及的利益主体是多元的,主要包括中央、地方、中央企业、地方企业和地居民。从目前实施情况看,中央与地方在矿产开发收益权的分配上,存在一定矛盾。

一是开企业上缴地的税收少。我国矿产开发主要取以增值税和所得税为主的税费模式。地方能够分享的矿产税费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划归地方税种的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另一类是划归共享税的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及矿产补偿费。由于税费率低,营业税、城建税在企业税务中只占很小一部分,增值税是一种共享税,另外由于油气是国家高度垄断的,归属中央部委管理,地方的干预程度相当有限,许多矿产是以初级产品形式输出,留给地方的增值税很少。

在新疆从事油气开的企业大都是中央大型国有企业,大部分税收上缴给了企业总部所在地,这样,中央大型企业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远不如地方企业。[81]如中石油、中石化等中央直属企业,其企业分布在所在地,但其收入核算和税收却在北京,地方GDP数字增长了,但财政没有得到实惠。据初步测算,2006年仅此这一项新疆损失的数额约为88亿元。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为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是塔里木盆地油气田的核心地区,是自治区主要的油气生产基地,也是中国“西气东输”的源头地区。目前,该地区开油气田的单位,主要隶属于中石油、中石化等四家央企。受央企税制的影响,该州近几年地方财政收入受到较大影响。据该州财政局测算,2005~2007年,三年预算损失地方财政收入36.3亿元。从企业所得税方面来看,只有从事石油天然气服务的零散企业向巴州上缴企业所得税,三大油田所得税均通过总部上缴中央财政。根据国税部门规定,各石油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均为15%,按照现行所得税分享比例,该州因此损失的地方财政收入2005年为11.5亿元,2006年为17.4亿元。由此可见,在现有财税制度下,地方从矿产开发中所分享到的税费相当有限,虽然石化产业产值和利润高,但其对地税和财政收入的贡献却不大。

此外,按照现行税法规定,管道运输业应当向机构所在地全部汇总缴纳,而从事管道运输业的机构,一般都设在东部大中城市,其运输营业税在发达城市缴纳,这种分配政策不利于所在地的经济发展。例如,我国“西气东输”工程起点在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的轮南镇,管线总长4000多千米,在新疆境内有1000多千米,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开的天然气主要负责对上海及沿途地区的供气,但由于“西气东输”的机构总部设在上海,因此,大部分从该州输出的天然气,其税收在上海缴纳。据统计,“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运输业营业税每年达3亿,全部在上海缴纳,每年返还新疆的只有1亿元。

二是补偿资金在使用中的分配比例不合理,开发利用地区贫富分化,低收入群体扩大。按照《矿产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中央与省、直辖市的矿产补偿费的分成比例是5:5;中央与自治区矿产补偿费的分成比例为4:6。但地方并未从税和补偿费中取得较大收益,却要为开发的不利影响“埋单”。

5.2.5 补偿机制缺陷

长期的开发和廉价的输出,给产地带来了产业结构不合理、环境损害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国家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加以解决。

5.2.5.1 完善的补偿机制尚未建立

虽然我国明确提出要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建立并完善了矿产的有偿使用和生态环境恢复的经济补偿机制。但目前从总体来看,矿产开发利用补偿缺乏有效的运作机制,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缺乏资金支持,行之有效的补偿制度体系尚未建立。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管理条例》第8条“自治区实行矿产有偿开制度,开矿产应当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交纳税和补偿费”。虽然开征了税和矿产补偿费,但由于税费征收标准不合理并且也没有完全用到生态环保当中,造成环境补偿不到位。按照1998年5月出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补偿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自治区征收的矿产补偿费全额征收上缴入库,自治区分成的部分,由自治区地质矿产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委员会统筹安排,平衡使用,其中地质勘查专项费占40%,矿产保护专项费占20%,矿产管理补充经费占40%。但由于矿产补偿费征收标准低且纳入预算,用于矿产保护方面的支出比例不高。

矿产资料补偿费是矿产国家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是绝对地租的具体形式之一,与国外的权利金相似。征收权利金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权利金一般全部上缴国家财政,不用于勘查,也不作为征管部门的费用开支,而是用于可替代的研究和发现,以补偿开发中的价值的损耗。依据《矿产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我国对矿产企业征收矿产补偿费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和促进矿产的勘查、保护与合理开发,维护国家对矿产的财产权益”。在我国,“矿产补偿费用于矿产勘查支出不低于年度矿产补偿费支出预算的70%,并适当用于矿产保护支出和矿产补偿费征收部门经费补助预算”。这也就是说矿产补偿费实际上是以勘探投资者的身份,向使用勘探成果的矿山企业收取的勘探成果有偿使用费,而本应对开地的损耗补偿却被忽视了。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存在着无价、原料低价、产品高价的扭曲价格体系,对自然取粗放式、掠夺式经营,原料生产与加工企业凭借对环境的无偿或低价占有获得超额利润。产品这种区域间不平等的交换模式,导致提供者无法得到合理补偿,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疆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价值无法得到很好的体现,新疆丰厚的无法给地带来更多的利益。

由于我国没有建立耗竭补贴制度,勘查投资过度依赖国家,矿业企业投入没有积极性,同时由于矿业投资环境的制约使民营资本不易进入,从而使矿产勘探、开发处于“青黄不接”的局面。我国许多老矿山企业由于枯竭,没有足够的资金去勘查新矿体,面临着停产闭矿的困难境地。

5.2.5.2 缺乏有效的开发生态补偿机制

虽然我国相继出台了有关法律和政策,但缺乏专门针对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法实施细则》、《矿产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中只是规定了开矿产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和补偿费,但是对矿产开造成的生态破坏如何来修复补偿没有作出具体要求。虽然我国个别省(区)、市开征了生态补偿费和矿区恢复治理保证金,但是国家层面上没有专门的关于矿产生态补偿的法律法规,地方非常需要国家尽快制定相应法规,为生态补偿提供法律依据。

从目前我国实施的生态补偿相关政策来看,很多都是短期性的,缺乏持续和有效的生态补偿政策。我国颁布的有关生态补偿的政策大多是以项目、工程、的方式组织实施,因而也都有明确的时限,导致政策的延续性不强,给实施效果带来较大的变数和风险。当项目期限过后,当地居民的利益得不到补偿,为了基本的生活和发展需求,他们就不会再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去限制自己的生产和开发,从而持续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形成压力。实践中有关生态建设的经济政策严重短缺,导致了受益者无偿占有生态效益,保护者反而得不到应有的经济激励。破坏者未能承担破坏生态的责任和成本,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影响了地区间以及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和谐。

此外,矿产开发生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补偿的主体不明确,补偿金无保证且使用中存在很大漏洞。补偿标准是生态补偿的核心问题。目前我国生态补偿评估方法仅仅处于理论研究阶段,还没有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生态补偿评估制度,缺乏统一的补偿标准。此外,作为监管者的一直代替破坏者履行修复治理义务,在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中处于被动地位。目前对新疆矿区生态环境补偿主要依靠中央的财政拨款和补贴,由所在地方组织修复治理。由于新疆地方财政资金有限,对国家投入依赖性很强,各地方矿产修复治理常常面临资金不足的困境。

5.2.6 开发利益分享机制缺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矿产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等法律性文件中,对矿产开发中少数民族地区的利益分享机制进行了一定的制度安排,但在具体的政策体系中,除了在矿产补偿费的标准设计上体现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倾斜(中央与省、直辖市矿产补偿费的分成比例为5:5;中央与自治区矿产补偿费的分成比例为4:6)外,在其他的政策体系中,很少有具体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特殊情况的政策。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照顾主要体现在财政的二次分配上,即中央、省通过转移支付等办法给少数民族地区更多的资金支持。根据现行财政体制,除了分税制财政体制确定的中央对地方的体制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等“全国普惠制”的政策外,只有民族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制度一项政策。而这一专项转移支付制度,也是针对所有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的,实际上是一项“民族地区普惠制”政策,针对开发型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因素,仍没有被考虑。现有的政策框架,只给少数民族地区利益分享提供了一些渠道,但缺乏建立这些渠道的具体措施。

1 、企业设立中的法律风险:在设立企业的过程中,企业的发起人是否对拟设立的企业进行充分的法律设计,是否对企业设立过程有了充分的认识和,是否完全履行了设立企业的义务,以及发起人本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资格,这些都直接关系到拟设立企业能否具有一个合法、规范、良好的设立过程。

2 、合同法律风险:指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利益损害或损失的可能性。合同法律风险是企业法律风险的重点。因为市场经济也是契约经济,合作双方中的任意一方无论主观或客观因素最终导致合同发生变化,且这种变化使一方当事人利益受到威胁时,风险已经降临。因此说,合同作为一种实现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手段或者工具,具有动态性,双方当事人通过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最终需要确定某种财产关系或者与财产关系相关的状态的变化,得到一种静态财产归属或类似的归属关系。

而在实现最终的静态归属过程中,可能有各种因素影响最终归属关系的视线,当合同利益的取得或者实现出现障碍,一种根源于合同利益的损失风险就展现出来。

3、 企业并购法律风险:并购是兼并与收购的总称。从法律风险的角度看,企业收购并没有改变原企业的资产状态,对被收购方而言法律风险并没有变化。因此,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企业兼并中。企业兼并涉及企业法、竞争法、税收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且操作复杂,对社会影响较大,隐蔽性的法律风险较高。近年来国内外著名企业在并购重组中因对法律风险的预期不足而导致损失的案例层出不穷,比较典型的如TCL并购汤姆逊和阿尔卡特案:

2004年,TCL并购了汤姆逊彩电业务、吞购了阿尔卡特手机业务。希望可以通过对海外这两个强势品牌的收购来提高TCL集团的声誉度。同时,也能获得彩电和手机业务的核心技术,两大强势业务的发展,也能帮助TCL形成规模经济。连锁效益下,TCL集团的彩电以及手机业务在国内市场的强势地位也能为集团带来丰厚的回报,正好弥补了因收购汤姆逊彩电业务和阿尔卡特手机业务而暂时出现的巨额亏损。然而,就在TCL宣布收购法国汤姆逊彩电业务和法国阿尔卡特手机业务没有多久,产业的趋势发生了重大变化。

根据TCL集团2005年度第3季度财报披露,TCL集团公司期内亏损人民币4.46亿元,前3季度亏损总额达11.39亿元,现金流-7.87亿元。

并购之后,导致TCL集团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是欧洲的运营成本高、尤其是员工成本很高。“招人招不到,裁员裁不了”的局面让TCL很是无奈。在并购之前TCL并没有注意到欧洲的劳动法律。欧洲裁员的补偿标准是世界上最高的。员工除了得到法定的补偿外,还会要求增加一些额外补偿,超过10人以上的裁员,补偿的数额就要由资方与工会谈判决定。按照当地法律,劳方还享有3个月的预通知期,其间资方需继续支付工资。由于谈判一直进行得很艰难,到2006年5月份TCL更换欧洲团队的时候,和工会的谈判仍然在进行,并且当时的局面很难控制。

4、 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知识产权是蕴涵创造力和智慧结晶的成果,其客体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特殊财产,要求相关法律给予特别规定。多数企业没有意识到或没有关注知识产权的深入保护,从法律风险的解决成本看,避免他人制造侵权产品比事后索赔更为经济。

5、人力管理法律风险:在我国,与人力有关的主要是劳动合同法、劳动法以及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在企业人力管理过程各个环节中,从招聘开始,面试、录用、使用、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待遇问题直至员工离职这一系列流程中,都有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企业的任何不遵守法律的行为都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劳资纠纷,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且这个问题处置不慎将会引发社会矛盾,而这种现象随着社会问题的不断叠加而引向尖锐和复杂。

近年来劳资纠纷案件统计数量不断上升,并出现劳资纠纷“升级版”——群体件。如:

2008年11月25日下午5时50分左右,广东东莞中堂镇开达玩具厂发生一宗劳资纠纷引起的群体件。500余人致5人受伤。

2008年12月9日中国皮具之都——狮岭镇人民成立劳资纠纷突发应急指挥处置领导小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组织、指派维稳力量处置劳资纠纷群体突发。

2009年2月4日杭州出口加工区出台了劳资纠纷群体件处置预案。

2009年9月8日德阳市旌阳区妥善处理了一起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突发。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如何正确处理劳资纠纷,怎样依法防范用工风险对企业来说显得越来越重要。

6、企业税收法律风险: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为没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收法规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或不利的法律后果,具体表现为企业涉税行为影响纳税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结果就是企业多交了税或少交了税,或者因为涉税行为而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企业对法律风险估计不足或处理不当,会带来相当严重的法律后果,有时甚至是颠覆性的灾难。

如:中国人寿发行证券信息披露欺诈被诉案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1998年成立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2003年6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为中国人寿集团公司和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按照重组协议,中国人寿集团公司负责承担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一切债务和责任。2003年12月17日和18日,中国人寿分别在纽约证劵和香港证劵上市交易。在纽约证劵上市的股票发行价是每股18.68美元,2003年12月29日,其股价达到最高点为每股34.75美元。

2004年2月3日,彭博通讯社报道了一些所谓的中国国家审计署审计结果的细节。同一天,新华财经网在其报道中指出中国国家审计署已发现涉及几十亿元人民币的非法活动。受此影响,中国人寿在美国证劵的股价在2004年2月5日跌至每股26.63美元。2004年3月16日,中国人寿被告到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

美国一位购买了中国人寿股票的投资者委托其代理律师,在律师事务所网站上征集于2003年12月22日至2004年2月3日期间购买中国人寿股票的投资者,60天内可到法院登记加入原告队伍,对中国人寿进行集团诉讼。这家事务所提交的诉状称,认为中国人寿发布虚的和误导性的信息以及故意遗漏重大事实,从而人为抬高中国人寿的股价。并指控中国人寿及其部分管理人员和董事的行为违反了1934年美国《证劵交易法》第10(b)款项,应对原告因此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004年3月30日,中国国家审计署发布审计报告,报告显示,之前的媒体的夸张报道多与该审计报告不符。审计报告指出发现的违法问题仅涉及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不涉及现在的中国人寿。有关罚款也是由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负责,而且数额是815万美元,就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规模而言这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中国人寿随后就审计结果主要内容向美国证劵交易委员会提交了一份Form 6-K报告,中国人寿股价也由4月6日的每股24.83美元涨至4月7日的每股26.88美元。

2008年9月3日,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纽约南区法院作出判决,认为信息披露欺诈不成立。

尽管如此,通过该案件,我们得出结论,中国公司在海外资本市场融资时,要学会国外的游戏规则,加强与海外市场的沟通,及时发布有关信息,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尤其是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争取到包括美国在内的海外市场上市,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也有一些中国公司在海外上市的过程中,遭遇海外投资者以各种理由提出的诉讼,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步伐。本案中,美国法院对中国人寿的行为是否构成对重大事实的虚陈述或遗漏的分析,有助于中国企业更好地理解美国法律有关信息披露的要求,在尽可能做到信息及时、全面披露的同时,维护好自己的合法利益,避免可能遭受的诉讼。

如:长虹公司法人股转配红股违规上市

1995年7月24日,四川长虹开始公告配股说明书。由于当时大势低迷及转配股比例过高等原因,长虹转配股并未完全配售出去,4400万转配股中有1100万股由承销商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称“中经开”)及上海财政证券公司(以下称“上财证”)包销。8月15日,长虹公告送股派息当天,上交所擅自批准长虹转配红股上市,并定于8月21日长虹送股除权日同公众股的红股部分一起上市流通。主承销商中经开于8月21日至23日上午两天半时间内,利用自营帐号抛出转配红股421万股,所得金额437570万元,其中8月21日集合竟价时,利用自营帐号抛出80万股转配红股,占当日集合竟价开盘交易总量的81%。

与此同时,上财证也于8月21日上午利用自营帐号将70万股转配红股悉数抛出。

发生后,中国证监会立即通报批评了上海证券(简称“上交所”),并对长虹展开深入调查。中国证监会查明:长虹公司法人股转配红股违规上市、是一起违反国家法规政策、违反“三公”原则、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的严重违规。中国证监会指出,上交所、中经开的行为违反了证券委、证监会关干法人股及其转配股存量增量部分均暂不上市流通的有关规定;违反了涉及股市重大政策问题的重要信息必须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和向社会公众披露的有关规定。

中经开作为主承销商,还存在违反规定推销转配股余额和利用A、B字头帐户自营买卖420余万股长虹股票的问题。中国证监会还指出,上财证为副主承销商,也违反了证券委、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长虹公司为此次配股的发行人,得知长虹法人股转配红股已上市这一重大情况,未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违反了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

为严肃证券法纪、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经研究决定:

1、对上交所予以通报批评:责成其对本单位主要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和纪律处分。

2、对中经开所获非法收入扣除必要的成本后,剩余2506.32万元没收上交国库;中经开所掌握的转配红股尚未流出部分3.1659万股予以锁定;对其处以200万元罚款;责成其对本单位有关责任部门进行整顿,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对其在自营中使用A字头帐户问题,由于涉嫌其他违规行为,证监会将另案查处。

3、对上财证券所获非法收入扣除必要的成本后,剩余406.16万元没收上交国库。

4、责成长虹公司对其内部证券事务进行整顿,切实规范信息披露工作。

5、对其他投资者所获转配红股,由于已有部分上市流通,剩余部分可继续上市流通。

6、在证监会公布对长虹处理决定的三天后复牌。

如: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航油”)从事投机性石油衍生品交易亏损破产案

中航油于2001年底获批在新加坡上市,在取得中国航油集团公司授权后,自2003年开始做油品套期保值业务。但在此期间,总裁陈久霖擅自扩大业务范围,从事石油衍生品期权交易。2004年12月,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因从事投机性石油衍生品交易,亏损5.54亿美元,不久就向新加坡证券申请停牌,并向当地法院申请破产保护,成为继巴林银行破产以来最大的投机丑闻。

2005年3月,新加坡普华永道在种种猜疑下提交了针对此亏损所做的第一期调查报告。报告中认为,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巨额亏损由诸多因素造成,主要包括:2003年第四季度对未来油价走势的错误判断;公司未能根据行业标准评估期权组合价值;缺乏推行基本的对期权投机的风险管理措施;对期权交易的风险管理规则和控制,管理层也没有做好执行的准备等。

排除一些从事市场交易活动都难以避免的技术原因,我们从普华永道的报告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中航油从事期权交易业务的决策以及整个交易过程都无视制度的存在,公司最终的巨亏是不按制度行事的结果。这次引发了、企业和理论界对内控执行和完善的思考,内控的有效性再度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如:美国安然能源公司破产案美国安然能源公(EnronCorp.ENE),其曾名列世界500强第16位,并连续4年荣获“美国最具创新精神的公司”称号,2001年被美国《财富》杂志评为全球最受称赞的公司。2001年9月30日其资产负债表上显示的总资产达618亿美元;其业绩甚至曾经超过IBM和AT&T这些市场表现优异的公司。但即使是这样曾经是“业绩优良”的巨型公司,却由于通过“设立特定目的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来虚增营业额和利润,涉嫌帐,受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调查,并最终破产,成为有史以来最大的公司破产案之一。

如:安达信违规导致巨额罚款

1913年由芝加哥阿瑟安德森教授创建的安达信公司,经过88年经营,在世界84个国家和地区拥有8.5万名员工,在全球拥有10万家大型客户,曾是全球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而在安然揭露前后不到几个月,这个“百年老店”毁于一旦,实在令人深思。

安然公司成立以来,从80年代到90年代,安达信不仅一直负责其审计工作,而且同时提供咨询服务。利益驱使安达信帮助安然。随着安然问题的暴露,安达信一系列的行径相继揭露。2001年,安达信就曾两次因违规操作而被处罚。一次是与审计美国废物管理公司工作中提供虚误导性审计报告有关,安达信在1992年至1996年期间“明知故犯”和“不顾后果”地为美国废物管理公司提供虚、具有误导性的审计报告,虚报收入14.3亿美元,华盛顿联邦法庭以“欺骗及伪造账目”罪判处安达信罚款700万美元。

其中有三名合伙人除了罚款外,还处以5年内不得从事审计工作,另一人的禁审期为一年。2001年春,安达信因为替自己负责审计的佛罗里达州家用设备企业阳光公司账,被法院判定向阳光公司的股东支付1.1亿美元。

如:帕玛拉特财务欺诈导致破产:

帕玛拉特公司是意大利的第八大企业,其成立于1961年,是一家拥有40多年历史的家族企业,向以食品生产享誉世界。在债券市场,帕玛拉特是一个重量级客户,过去一直对外负担巨额债务。由于公司声称拥有雄厚的现金储备,不良信用并未引起投资者及有关方面的重视。帕玛拉特危机的爆发是在2003年11月中旬。由于公司突然宣布无法偿还到期价值1.5亿欧元的债券,从而引起了审计师和银行对其财务状况的警觉;而当宣称无法清偿在开曼群岛大约5亿欧元的共同基金时,真正的恐慌开始了。帕玛拉特的股票价格在几个星期内持续跌落,在12月份下跌了87%。2003年12月27日,帕玛拉特向帕尔马地方破产法院申请破产保护并得到批准。

财务欺诈是导致危机的元凶。在初步调查之后,意大利检查人员表示,在过去长达15年的时间里,帕玛拉特管理当局通过伪造会计记录,以虚增资产的方法弥补了累计高达162亿美元的负债。欺诈的目的不外乎两个,一是隐瞒公司因长期扩张而导致的严重财务亏空,一是把资金从帕玛拉特(其中坦齐家族占有51%的股份)转移到坦齐家族完全控股的其他公司。

难怪美国通用电气企业(GE)原总裁杰克.韦尔奇在回答别人问他最担心什么问题时,他说:“其实并不是GE的业务使我担心,而是有什么人做了从法律上看非常愚蠢的事而给企业的声誉带来污点,并使企业毁于一旦。”

(四)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

根据现代企业六大职能----即决策、、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特点,企业在实际运行当中的法律风险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决策违规。企业重大战略、经营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违反决策程序,不经过法律论证,被迫承担法律后果。例如有的企业违规出借资金、对外担保,形成法律风险。

2、经营违法。有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违反强制性规定,例如违规建设的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失去法律保护,招致执法部门查处和法律制裁。

3、民事违约。企业订立与履行合同不规范,违反约定导致经济纠纷,被对方起诉承担违约责任。有的企业因未能偿还到期债务,被银行起诉,造成企业资产被法院强制执行。

4、遭受不法侵害。企业维权意识不强,经营行为存在漏洞,防范机制不健全,遭受不法侵害、恶意诉讼或突发危机时,被动应付。

上述是从一般企业出发,分析了造成企业法律风险的普遍原因。而对于国有企业而言,由于其企业自身的特殊性,其在法律风险的成因上也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企业的特殊原因:

1、国有股权一股独大,股权过于集中,直接导致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都有大股东控制现象的发生,形成内部人控制的局面,使制衡机制得不到有效发挥。加之政企不分、政资不分使国有企业在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时发生冲突,且这种冲突最终是人治胜于法治,大于法权。

2、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没有形成有效制约。一些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与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差距较大,企业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层面的职责不清晰,运行不规范,未形成有效运转、相互制衡的机制,法律风险防范缺乏体制保障。这些都与国有企业特点密不可分,无论内设监事会还是外派监事会,都因为有名无实、职责与能力不匹配,责权不对等而监督不到位;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因其《条例》落后而使其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尽管《公司法》第十八条、四十五条、五十二条、六十八条、和一百一十八条中都有涉及职工参与制度的规定,但其局限性使职工董事、监事在人数确定、权力发挥和信息反馈都落后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

3、独立董事定位不清,独立性不强。我现在搞不清独立董事是决策者还是智囊团?如果是决策者,为什么决策失败他们不承担责任?如果是智囊团,为什么还要强调他们在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制衡作用?现在有的独立董事仅是花瓶而已,有的则成了人情董事。

4、法律风险意识淡薄。一些国有企业对企业法制建设工作不重视,对国家有关经济法规知识不熟悉,对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依法经营的意识不强。有的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内控制度不健全,在一些关键环节上存在管理漏洞。

5、内部风险控制体系不健全,决策缺证审核。不少国有企业未设立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和配备专职的法律工作人员。一些企业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经营决策上缺乏必要的工作程序,决策的前期论证工作不充分,不民主,不科学,不听取法律工作者的意见,仅凭少数人的意志和经验进行决策,导致决策失误,引发法律风险。

6、对管理层的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和腐败现象频频发生。管理层级多,资产监管链条长,造成失控,母公司对子公司缺乏监管。

7、企业盲目扩张,过分追求多元化、超速发展,造成风险无法控制。

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必要性

企业法律防范制度初创于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首部宪法,一些企业为适应依法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开始在企业内部设置“法律室”。总理在1955年1月13日院常务会议上对建立法律室做出原则指示。院法制局根据国内有些机关、企业已有的初步经验,并参照苏联经验,起草了《院法制局关于法律室任务职责和组织办法的报告》。随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随着“十年”和历史变迁也随之淡化、消失。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趋完善,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市场一体化,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已经迫在眉睫。欧洲大公司、大集团普遍重视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

西方国家大公司、大集团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是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的自觉选择。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市场竞争进一步激烈,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认可。这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有效途径。

1、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客观需要。在当今世界,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空前激烈,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多。企业要在参与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必须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损失的发生。

2、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企业发展壮大,必须不断积累资产和财富,减少因法律风险造成的损失。

3、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企业经营状况不佳,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势必影响社会稳定,对构建和谐社会起着一定的阻碍作用。反之,则可以有力地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